一、依第13期院頒方案重點工作第六區分項「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工作要項(三)「與企業與民間團體合作推動交安宣導」暨要項(五)「公布及表揚道路交通安全績優團體及個人」等項目辦理。 二、為鼓勵企業或團體參與推動道路交通安全,並表揚對增進道路交通安全卓有成效、貢獻或助益之企業或團體,惠請踴躍推薦,經交通部評選後,獲選對象將於112年金安獎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發「企業團體貢獻」獎座乙座,及刊登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企業團體貢獻」專區。
一、依第13期院頒方案重點工作第六區分項「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工作要項(三)「與企業與民間團體合作推動交安宣導」暨要項(五)「公布及表揚道路交通安全績優團體及個人」等項目辦理。
二、為鼓勵企業或團體參與推動道路交通安全,並表揚對增進道路交通安全卓有成效、貢獻或助益之企業或團體,惠請踴躍推薦,經交通部評選後,獲選對象將於112年金安獎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發「企業團體貢獻」獎座乙座,及刊登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企業團體貢獻」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