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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本府工務處辦理「道安精進作為-酒後代客駕車服務落實推動」

一、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立法院已於111年1月25日修法加重酒駕之刑責(刑法第185條之3);本府為降低酒後駕車而致交通事故,除持續宣導「酒後不開車」,警察執法單位加強路邊攔檢勤務外,並輔導縣內9家計程車業者提供酒後代駕服務。
二、檢附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彙總製作之雲嘉南縣市酒後代價服務資訊宣傳摺頁一份,相關業者服務資訊併於本府網站(https://public.yunlin.gov.tw/cl.aspx?n=14517)揭示,加強宣導民眾周知。